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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无“毒”净土 呵护生命绿洲——天心区检察院开展禁毒宣传系列活动
时间:2024-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部署开展的“检护民生”专项活动,强化禁毒宣传效果,提高广大群众对毒品的认识和警惕性,营造人人参与创建绿色无毒社会的禁毒氛围,在“6.26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天心区检察院联合区法学会组织系列禁毒普法宣传活动,通过丰富多样的宣传形式普及毒品预防教育,提升全民识毒、防毒、拒毒能力。

01

普法进校园,青春不“毒”行

6月4日,天心区检察院联合区法学会走进黄土岭小学,向同学们开展以禁毒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在课堂上,检察官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同学们讲解了毒品的概念、毒品的危害、新型毒品的种类、如何远离毒品及涉毒后果等有关知识,引导同学们牢固树立防毒拒毒观念。同时,她还结合真实案例,与同学们进行现场互动,解读了国家有关禁毒戒毒的法律法规。

此次禁毒教育活动获得了广大师生和家长的一致好评。同学们纷纷表示,在今后的生活和学习中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在生活中要提高警惕意识,增强辨识能力,向毒品说不。



02

一场公开庭,一堂法治课

6月24日,天心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法学会组织开展了一场对贩卖毒品犯罪案件的公开庭审活动,为长沙理工大学130余名学生送上一堂生动的禁毒法治课。


在庭审中,公诉人围绕姚某等人各自的犯罪事实充分展示了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并在现场对姚某、罗某和李某进行了法治教育。3名被告人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表示均无异议,自愿认罪认罚,并当庭表示忏悔。区法院支持该院对被告人的全部指控,采纳量刑建议并当庭宣判。被告人姚某、罗某和李某以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03

庭审进社区,普法零距离

为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禁毒教育,6月25日,天心区检察院联合区法院、区法学会开展“庭审进社区”活动,将一起容留他人吸毒案件的庭审过程“搬”到了坡子街街道,并邀请了社区居民和酒吧、KTV等娱乐性场所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旁听,“沉浸式”感受普法教育。

检察官就案件的情况当庭讯问了被告人,出示了相关证据,发表了公诉意见,并以案释法,向周边群众展示了毒品的危害和国家法律政策对毒品犯罪的严打态势,引导群众增强法律意识和提高对毒品的防范意识。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被告人王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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