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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23-04-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工作报告


——202314日在长沙市天心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熊 焰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紧扣“强省会”战略,聚焦“一军三区”定位,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把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获“国字号”荣誉3项、省级荣誉8项,3项工作在全省会议上作经验发言。

  1. 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在助力稳定发展中彰显检察担当

立足省会坐标,加大司法办案和服务保障力度,努力为天心区打造湖南营商环境首善之区贡献检察力量。

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围绕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主线,全力保障疫情防控大局,做好“保平安、护稳定”各项工作。推行“云提审”“云阅卷”,做到防疫不松懈、办案不打折,共受理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7041236人、审查起诉17113000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受理审查起诉涉黑涉恶犯罪319人,结合办案中发现的社会治安监管、娱乐场所管理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促进行业清源,被评为湖南省检察机关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严惩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起诉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性犯罪1534人,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销售假药等侵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339人,盗窃、诈骗等侵财性犯罪243396人。依法提前介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周春梅法官遇害案,引导全面侦查,获取、固定证据,被告人向某被判处死刑,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优秀案件。办理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合同诈骗等侵害“钱袋子”的案件3492人。以合同诈骗罪精准指控某大型国企被冒名签订巨额购货合同案,帮助挽回国有资产1856万元。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办理利用电信网络诈骗案件99361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160235人,妥善办理了“减肥神药”“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等一批特大网络诈骗案。

持续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犯罪,共批准逮捕3365人,提起公诉66150。审慎办理涉民营经济案件,依法对20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不批捕、不起诉,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全面开启企业合规改革,设立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专家组办公室,共对4家涉案企业启动合规审查程序。督促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合规整改,经第三方组织评估合格后依法不起诉,促使该企业完善管理制度,扩大生产规模,增加就业人数,相关经验被最高检、省、市三级检察机关推介。积极探索涉知识产权案件的“四检合一”办理,依法审查起诉侵犯商标权犯罪1739人,对14件涉知识产权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依法监督。支持樟树港辣椒产业协会对销售假冒樟树港辣椒的商户起诉,促使多名经销商主动下架侵权产品,有效保护湖南本土的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维护农村合作经营主体发展。

助推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从“抓末端、治已病”转向“抓前端、治未病”。对不起诉、刑事申诉、公益诉讼等138起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专家学者公开听证,促“案结事了”“事心双解”,做法成效在第十五次全省检察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以“我管”促“都管”,从民营经济保护、安全生产、寄递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等多发性类案着手,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41份,实现治罪与治理、治标与治本并重。积极推动司法救助与民政救济、教育支持等社会救助有效衔接,办理的向某军司法救助案,给予司法救助金的同时,联合社区帮助解决住房等问题,让司法传递应有温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努力将每一次办案活动转化为生动的普法实践,组织街道工作人员及群众旁听骗取征地拆迁款案公开审查活动,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学校、街道、社区等开展“宪法”“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反电诈”“远离毒品”等各类宣讲助力法治风尚建设。

  1. 始终坚持公平正义,聚焦监督主责主业,在履行新时代法律监督职能中展示检察作为

始终坚守客观公正立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监督更有力。充分发挥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提高工作效率,平均办案周期缩短到33天,起诉后适用简易、速裁程序417件,监督立、撤案件17件,追捕追诉42人。坚持监督纠正与规范指引并重,针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违法及执法不规范等问题,通过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等方式,促进侦查机关、审判机关自我纠错、严格司法。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开展监外执行、财产刑执行等专项检察,龙某等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检察监督案,获评全省刑事执行检察优秀案件,就监管工作所制发的检察建议获评全省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民事行政检察更精准。围绕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的共同目标,对4件民事、行政生效裁判案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抗诉;对送达、终结本次执行不规范等10类审判、执行(含非诉执行)活动违法发出检察建议,对行政机关履职不充分等行为予以监督,全部被采纳。办理的一起民事执行监督案件,市区两级纪检监察、检察院、法院联动协作,挽回国有资产损失129万余元。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有效破解一起困扰二十户居民十五年的社会抚养费征收难题,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公益诉讼检察更可触。聚焦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等公共利益,办理公益诉讼案件94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93件,回复整改率100%。建立“河(湖)长+检察长”“林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形成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合力,守护“天心蓝、绿心绿、湘江美”。支持天心区政府就某农业公司非法采矿破坏土地进行生态损害赔偿磋商,获赔415万生态修复费,复绿受损土地四万平方米。推动瓶装燃气经营、老旧小区飞线充电、“电梯吃人”等专项治理,维护城市公共安全,办案经验在全省推介。将人大代表反映校园周边交通安全、“三无食品”、盲盒等问题的建议转化为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与政府职能部门协同发力,共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联合军事检察院对违停乱放影响军事利益案件开展监督,被央视等媒体予以报道。

职务犯罪检察更坚实。积极履行检察侦查职责,从严查办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依法对长沙市公安局某支队原大队长陈某艳涉嫌徇私枉法罪立案侦查。认真贯彻国家监察法和刑事诉讼法,与区监委健全完善提前介入、强制措施、证据审查等衔接机制,对监委移送的职务犯罪提起公诉1112人,对某区政府原党组成员、副区长彭某松受贿600余万元案提起公诉,彭某松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九个月。

  1. 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促进理念方式变革,在增进民生福祉中践行检察责任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用心办案、用情办事,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和求极致的精神保障人民权益。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从严打击的同时,对轻微刑事犯罪案件依法从宽处理,不批捕605人、不起诉1094人,22.15%的在押犯罪嫌疑人进行了羁押必要性审查,有效减少社会对抗。积极发挥检察主导作用,协同公安、法院对90.66%的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促进改恶向善。推进诉源治理,发挥检调对接机制作用,就家庭矛盾、经济纠纷等引起的犯罪促成刑事和解82人。

用心办好人民群众的信访案件。做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全部在7日内告知“已收到、谁在办”,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率100%。落实“领导包案+公开听证+司法救助”三位一体化解信访矛盾工作机制,疑难复杂、重复信访案件化解成效明显。曹某清信访积案和黄某桢首次申诉案均由院领导包案,通过公开听证、释法说理成功化解矛盾,并对曹某清帮扶救助,实现14年信访积案消化和困难解决双重效果。

深化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开展“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加大对强奸、猥亵儿童、强制猥亵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打击力度,受理批准逮捕案件91139人,审查起诉108161人。对苏某与袁某共同强奸未成年少女、余某多次强制猥亵儿童案中的从重情节准确把握,依法建议从重惩罚,三被告人均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未成年人犯罪“宽容不纵容”,附条件不起诉19人,相对不起诉55人,竭力挽救“问题少年”。深化落实强制报告制度,对未履行强制报告义务的某旅馆,监督公安机关对其作出罚款一万元,责令停业整顿十天的处罚决定。规范推进法治副校长工作,13名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协助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校园安全监管。

高度重视特殊群体权益保障。紧盯养老诈骗高发态势,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以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起诉涉养老诈骗犯罪1631人,办理涉养老诈骗公益诉讼案件7件,3人获刑五年以上,为被害人挽回经济损失3200余万元,并就养老机构的规范性管理、备案监管问题与民政等部门共同研究解决,将对老年群体的关爱落实落细。维护精神障碍者权益,对利用精神障碍女孩开展网络低俗直播的7人,分别以强制猥亵罪、侮辱罪提起公诉,用法律保护弱者、为弱者发声。保障残疾人出行安全,对全区重点路段进行全面摸排,就发现无障碍出行设施建设、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主动与城管、住建等部门沟通,共商改进之策,提升残疾人出行便利。

  1. 始终坚持强基固本,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在锻造忠诚过硬队伍中提升检察水平

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持续加强政治素质建设和专业能力建设,不断筑牢检察工作发展根基。

强化政治建设统领。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通过“三会一课”、检察长讲党课等形式,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把“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融入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请示报告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决维护检察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坚决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始终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及其主任会议报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建立“人大监督+检察监督”新模式,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及社会各界人士走进办案一线,参与公开听证、检察建议送达、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170余人次,让监督更直接更深入。推动健全值班律师制度,常态化参与信访矛盾化解、认罪认罚等工作。深化检务公开,及时回应社会关注案(事)件,定期公布、公开核心业务数据、案件程序性信息及处理结果2610条(次)。

砺剑强基提升素能。突出检察核心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全省检察机关教育培训基层试点院主阵地作用,制定“砺剑强基”?工作方案,突出“思想政治教育”“导师带新人”“业务辅导”“综合素能培训”等全方位、多渠道、大格局的人才培养,一体推进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提高,4人次获省级以上荣誉,1名干警入选全市检察机关精英人才,并在全省检察机关公诉人团体辩论赛中斩获第一名。深化“检校合作”,与中南林业科技大学、长沙理工大学等高校开展检察业务咨询、理论研究联动、教学实践互补,推动法治理论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上新台阶。

持之以恒从严治检。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不断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持续抓好“三个规定”落实,如实填报过问、干预案件情况78件。落实办案终身责任制,完善检察业务考评、检察官业绩考评、案件质量评查三大考评机制,每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通报改进,每季度组织员额检察官述职评议,推动司法办案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稳步提升。

一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离不开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领导、监督、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围绕经济发展大局能动履职的站位还不够高,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融合还不够强。二是检察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仍需努力跟进,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的能力和水平仍需不断提高。三是检察环节的司法供给与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还有差距,打造更高质量的检察产品办法还不多。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高度重视,扎实改进。

2023年工作安排

2023年是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十四五”规划推进的关键之年。我院工作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部署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部署安排,全面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以更高的政治要求、更重的法治责任、更强的检察担当融入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进程,推动“四大检察”充分协调发展,保障“强省会”战略实施,以高水平的检察服务保障天心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旗帜鲜明讲政治,倾力倾举保障安全稳定。把党的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要求落实到检察工作及内部建设中,忠诚捍卫“两个确立”,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加大反电诈、禁毒工作力度,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严惩、高压态势,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深入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减少社会对立面,以法安天心,以德润人心。

二、主动融入顾大局,善作善成践行为民宗旨。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方位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点关注安全生产、消防、燃气、仓储物流等社会安全问题。持续开展打击侵犯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整治养老诈骗、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等问题。全面建设生态文明,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依托公开听证、司法救助、检调对接、智慧检务等多元化解社会矛盾。用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依法办理涉及群众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的案件,诠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实现检察领域“全过程人民民主”。

三、勇于监督谋发展,尽职尽责维护公平正义。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提升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的监督质效。优化刑事审判、执行活动监督方式,守好司法公正最后一道防线。全面加强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工作,强化精准监督、类案监督,赋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以稳数量、调结构、提质效、拓领域为主线,加强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忠实履行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

四、脚踏实地重自强,从严从实锤炼检察队伍。坚持全面从严管党治检,推动以党的建设实效审视检察业务成效,以检察业务成效检验党的建设自觉。坚持人才强检战略,以创建检察品牌为引领,以落实司法责任制、检察官惩戒为驱动,以深化教育培训、实战练兵为抓手,激发检察人员愿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内生动力,全面提升检察履职能力和履职廉洁性。

各位代表,奋斗路正长,行者方致远!新时代新征途新目标,我们将始终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提振信心、真抓实干、勇毅前行,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天心贡献检察力量。


次会议秘书处 202314

附:相关用语说明


企业合规改革: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院属于第二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

四检合一”:指整合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专门集中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

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指人民检察院与公安机关设立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依托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开展工作,由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与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共同牵头,人民检察院指派常驻检察官、公安机关法制部门指定专门人员共同负责。202112月,我院与长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设立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

非诉执行:指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后,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时,行政机关或行政裁决行为确定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使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实现的制度。

检察侦查职责:指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14个罪名的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由设区市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少捕慎诉慎押:指在刑事诉讼中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项具体刑事司法政策,要求对多数轻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慎重逮捕、羁押、追诉,依法推进以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非羁押强制措施作为保障诉讼的主要方式,充分适用相对不起诉,及时变更、撤销不必要的羁押。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修改后刑事诉讼法确立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在立法和司法领域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目的是通过对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给予程序上从简或者实体上从宽的处理,实现有效惩治犯罪、强化人权司法保障、提升诉讼效率、化解社会矛盾、减少社会对抗、促进社会和谐。

领导包案办理信访案件:指院领导带头办理信访案件、领办重大疑难复杂信访案件机制,对首次申诉的信访案件由院领导包案办理。

⑩“利剑护蕾”专项行动:指从20221月起至20221231日,在全省开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利剑护蕾·2022”专项行动,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零懈怠”,坚持有案必查、有罪必惩,依法从严从重打击。

?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指从20224月起至202210月,针对中老年人遭遇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由中央政法委等12个单位组成全国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办公室,建立协调机制,在全国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

?砺剑强基:指我院作为省检察院确定的四个全省教育培训基层试点院之一,出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砺剑强基”教育培训工作方案》,开展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分类别业务辅导、“导师带新人”培训、综合素能培训、全员全额培训、培训渠道拓展、检校合作深化、岗位练兵竞赛、应知应会知识测试、教育培训考核等十个方面的全链条检察教育培训,一体推进全院干警政治素养和专业能力提升。

?报告中数据从202211日至202212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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