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已支持IPv6网络
检务指南
机构职能
检察官信息
检察工作报告
检察长信箱
网上答疑
新浪微博
客户端二维码
新浪微博二维码
新浪微博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微信二维码
  友情链接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工作报告
2021年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2-02-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工作报告

——20211024日在长沙市天心区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过去五年,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检察工作总体要求,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为天心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我院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

一、履行检察职能,践行司法为民,强力推进平安天心建设

过去五年,立足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安全稳定和公平正义的新期待,始终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强力推进平安天心建设。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五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3978件6284人,批准逮捕3047件460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5980件9063人,提起公诉4780件6982人。严厉打击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犯罪,共批准逮捕故意伤害、绑架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249件291人,提起公诉336件436人。批准逮捕非法持有枪支、弹药、投放危险物质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60件61人,提起公诉1145件1151人(含危险驾驶罪1028件1029人)。加大对侵财犯罪案件打击力度,批准逮捕“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1662件2211人,提起公诉1905件2639人。从严惩治涉黄赌毒犯罪,批准逮捕569件1022人,提起公诉730件1317人。对以彭某邦为首涉案赌资达7亿余元的网络赌博犯罪团伙102人以开设赌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净化社会发展环境。成立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及专门办案团队,做到依法惩治与“破网打伞”“打财断血”相结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29件105人,提起公诉24件110人。针对以娱乐场所年轻女性为对象实施“套路贷”的“11·07”专案,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对以李某、周某为首的48人提起公诉,其中11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刑罚。落实“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的要求,确保扫黑除恶与深挖细查同步进行,向相关部门移送涉“保护伞”线索16条。聚焦行业领域内社会治安较乱等突出问题,向公安机关等单位制发检察建议7份,促进行业部门进行有效整治。

稳妥查办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建设。认真贯彻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持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2017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22件25人。查办的省科技厅副处长常某(正处级)滥用职权、受贿案被湖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加强与区监委的密切合作,联合制定《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强制措施操作规程》,提升职务犯罪检察成效。共受理监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35件36人,决定逮捕16件16人,提起公诉32件32人。依法对利用审核、发放失业保险金的职务便利,贪污失业保险金438万余元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魏某贵提起公诉,法院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

二、围绕中心大局,彰显使命担当,全力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过去五年,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全区中心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天心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

在护航经济社会发展上用心用力。坚持既铁腕“除虫”又柔情“护花”,重点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维护正常金融市场秩序。共批准逮捕157件300人,提起公诉172件391人。办理涉及5700余人、吸收资金达8亿余元的长沙“爱之心”老年公寓系列案,批准逮捕干某佳等64人,对倪某平等84人分别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对干某佳等8人以涉嫌集资诈骗罪报送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审查。严格落实区委安排部署,坚持自身防疫和依法履职两手抓两不误。依法批准逮捕涉疫案件6件7人,提起公诉7件13人。设立驻原区环保局、食药监局检察联络室,高效利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重点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犯罪,批准逮捕14件34人,提起公诉62件97人。与区有关部门联合开展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

在推动区域社会治理上创新创优。开展“断卡”专项行动斩断电信网络犯罪上下游黑灰产业链,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批准逮捕99件235人,提起公诉101件263人。对提供银行账户、通过购买虚拟币为上游网络诈骗犯罪团伙转移赃款涉案金额4000余万元的丁某等37人依法提起公诉。认真落实司法救助制度,向刑事案件被害人或家属发放司法救助款19.5万元,为危困群众解决燃眉之急。践行“枫桥经验”,联合区司法局成立检调对接工作室,引入中立调解团队调处涉及民事赔偿部分纠纷,及时化解矛盾,提升检察机关公信力。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始终“零容忍”,对某小学教师谷某以涉嫌猥亵儿童罪提起公诉,法院对其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倾注爱心实施“阳光护苗”,创建三位一体帮教体系,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包括附条件不起诉)89人,被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均顺利回归社会。建立长沙市首个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二次伤害”开展法治进校园宣讲活动,在校园设立“给检察官的悄悄话”信箱,拓宽孩子们向性侵说“不”的途径

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上高质高效。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暨服务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在原天心经开区和文化(广告)产业园分别设立检察官联络室,“零距离”实行法律服务的供需对接。严格执行最高人民检察院规定涉民营企业的11个执法司法标准,坚持“少捕”“少押”“慎诉”司法理念,把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融入执法办案全过程。对9家民营企业的负责人涉税犯罪案件,鉴于犯罪情节轻微,且均认罪认罚、积极退缴抵扣的全部税款,从服务民营经济角度出发,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开展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提升企业依法合规经营管理水平。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依法起诉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等犯罪案件39件120人。

三、聚焦检察主业,强化法律监督,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过去五年,始终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工作理念,共同推动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着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深入推进刑事诉讼监督。强化对公安机关侦查取证的引导,切实推进侦查活动监督。五年共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0件,撤案79件,纠正漏捕106人,追诉漏犯115人,追诉漏罪195人,向公安机关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150份。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1件。我院提起公诉的杨某等6人涉嫌诈骗罪一案,一审、重审先后判决多人无罪,我院2次提出抗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改判杨某等6人犯诈骗罪均判处有期徒刑刑罚。严把事实证据关,对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不批捕534人、不起诉238人。贯彻宽严相济,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以及符合刑事和解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捕1011人,不起诉940人。

精准开展民事行政监督。受理民事、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31件,办理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等案件9件,对民事行政审判、执行活动违法监督129件,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7件,提请抗诉8件。持续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对1起虚假民事诉讼案件提请抗诉予以监督纠错,维护了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该案入选《湖南省检察机关服务民营企业改革发展宣传案例》。办理的1起增资纠纷提请抗诉改判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民事诉讼监督优秀案件。支持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起诉KTV著作权侵权纠纷系列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对法院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案件,我院认真做好释法说理工作,促成当事人息诉服判,共同维护司法权威。

切实加强刑事执行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清理2014年以来已判决生效涉财产刑的刑事案件3864件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专项检察,对未被执行刑罚的12名罪犯,及时建议法院依法交付执行。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67件,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43份。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对执法中出现的问题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3份、检察建议12份。对区司法局提请特赦审查的5名社区矫正对象,认真核实审查后作出特赦检察意见书,确保罪犯特赦工作的法律性和严肃性。开展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罪犯执行检察监督,联合相关部门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被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工作的意见》,填补剥夺政治权利罪犯监管领域空白,该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积极拓展公益诉讼检察。以实现双赢多赢共赢为目标,拓宽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领域,共办理涉及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416件。维护“舌尖上的安全”,针对美团、饿了么等网络外卖平台中商户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等情况,以及辖区公共场所摆放自动售货机、现制现售饮水机等商户无经营许可等情况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促使出台监管意见。针对辖区公共场所未建设无障碍停车位、通道等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完善无障碍公共设施建设。对食品添加违禁物质、污染环境、破坏渔业生态资源等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6件。秉持恢复性司法理念,监督对在湘江禁渔区进行“电鱼”“网鱼”的宋某兴等3人放流鱼苗,及时督促修复湘江河流的渔业资源。

四、转变司法理念,深化改革创新,大力增强检察动能效能

过去五年,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遵循司法规律,有效突破制约检察工作瓶颈,大力增强检察工作动能效能。

打造“创新检察”,司法改革有序推进。推行以员额制检察官为中心的检察人员分类管理,3批次遴选的员额检察官走向办案一线。落实“捕诉一体”改革,确保员额检察官或办案组对案件全程负责。实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作为全省试点单位,率先实施认罪认罚控辩协商同步录音录像,办案质效有了显著提高。五年共办理适用认罪认罚程序案件4163件5455人。完成内设机构改革,整合力量向办案部门倾斜,并完善以办案质量、效率、效果为核心的内部考评流程,奖优罚劣,督促约束员额检察官规范办案、认真履职。

打造“阳光检察”,司法公信有效提升。加强微信、微博平台和门户网站的常态化建设,打破检察机关办案的封闭性和神秘感,共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9250条,公开法律文书4406份。建立健全12309检察服务窗口,形成一个窗口对外、网上网下一站式服务的工作模式。开展公开听证全覆盖,实现公开听证全程网络直播。每年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界人士和社会群众走进检察机关,主动听取意见建议。全面构建良性检律关系,认真听取辩护人的意见,设置律师阅卷专区,提供刻录光盘服务,异地阅卷实现“一次也不用跑”。

打造“智慧检察”,司法保障有力增强。利用科技手段助力检察业务开展,检察业务系统升级为全新智能化办案系统2.0版。在我院和长沙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分别设立远程视频提审室,通过远程视频提讯,节约了在途时间,缩短了时空距离,提高了办案效率。在全省率先开发的检察移动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天检E站”,建立“一案一空间”模式,让检察官、律师与当事人之间能在一个聊天空间沟通互动,充分释放检察机关便民利民服务效能。

五、坚持政治建检,注重自身建设,努力锤炼忠诚担当队伍

过去五年,始终坚持政治建检,落实从严治检要求,持之以恒地加强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努力锤炼忠诚担当的检察队伍。

突出思想政治引领,把好检察工作“方向盘”。加强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报告,确保区委决策部署得到正确贯彻执行。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业务,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投入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整治顽瘴痼疾,从正风肃纪、制约监督、素能提升等方面建立完善10个制度。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出台检察服务民营企业等7条便民利民措施。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以“党建红”引领“检察蓝”,相继开展“缅怀英烈强化检魂”等主题党日活动,不断锤炼了检察人员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扎紧接受监督“紧箍咒”。牢固树立监督者更应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始终把检察权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认真贯彻区人大及常委会的各项决定决议,先后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民事行政检察、侦查监督、扫黑除恶、刑事执行检察、公益诉讼检察、落实刑事诉讼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司法责任制改革和检察建议等工作开展情况。定期报告半年度检察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公开宣告等活动,让代表委员更加深入了解、有效监督和大力支持检察工作,确保接受监督更加便捷高效自觉。

着眼能力素质提升,激活队伍发展“动力源”。围绕司法责任制改革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专业人才引进、青年人才培养、岗位素能提升等人才强检战略,在固根本、挖潜能、强素质上下功夫。组织检察人员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培训,定期开展听庭评议、优秀案件和法律文书评比活动,全面提高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和案件办理质量。五年来,检察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明显,相继涌现出一批业务能手和先进典型。其中,4人荣立二等功,15人荣立三等功,9人分别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等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狠抓纪律作风建设,筑牢廉洁从检“防火墙”。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首要任务来抓,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坚持挺纪在前,自我监督不松懈。定期召开党组民主生活会、支部组织生活会、专题部署会,不断夯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格执行“三个规定”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逢过问必记录”已成常态。建立全员电子廉政档案,规范每一名检察人员廉洁从检行为。通过日常纪律作风督查、开展廉洁家书家访、家属座谈等“家庭助廉”系列活动,共同筑牢廉洁从检的“防火墙”。

各位代表,在过去的五年里,我院检察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领导、监督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过去的五年,是检察机关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中作贡献、有作为的五年,也是自身砥砺奋进的五年。我们的主要体会是:要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和人大监督,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方向;要始终坚持围绕大局开展检察工作,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要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提升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满意度;要始终坚持积极稳妥推进改革创新,不断注入检察事业的发展动力。

各位代表,回顾过去的五年工作,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仍然存在着薄弱环节和不足之处,主要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职能发挥、改革创新、队伍管理面临较大的挑战;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举措还不够坚实;法律监督的力度、质量和效果有待扩展提升。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采取扎实有效的措施予以解决。

今后五年工作思路和2022年主要工作安排

十四五期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以“三高四新”战略为指引,围绕“一军三区”定位,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大力抓好检察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水平,为加快建设“智慧天心、融城核心”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一、找准定位、主动作为,以更高的水平服务发展大局。更加主动服务中心大局,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服务保障乡村全面振兴,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更加务实服务民营经济,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落地见效,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加积极服务基层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控告申诉机制,实现公开听证全覆盖。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更加有力服务民生民利,依法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污染环境、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切实服务和保障民生福祉,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发挥职能、全面履职,以更强的担当维护社会稳定。坚决防范和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提高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实现长效常治。加大对盗抢骗拐、黄赌毒等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惩治和有效预防网络犯罪,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准确把握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严格依法适用逮捕羁押措施,正确理解和贯彻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原则制度,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规范办案、强化监督,以更实的举措捍卫司法公正。强化刑事立案、侦查活动和审判活动监督,秉持客观公正立场,强化证据审查,从源头上防范冤假错案发生。以全面实施民法典为契机,加强民事检察监督,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履行职责中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或不作为的检察监督力度,精准开展行政检察监督。积极推进公益诉讼检察,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高度重视刑事执行检察监督,依法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同步监督和涉财产刑执行监督。深化职务犯罪检察,加强与监委的衔接协调、线索移送和办案协作,不断增强反腐倡廉的合力。

四、深化改革、务实创新,以更好的机制提升检察质效。持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效果。健全“案-件比”科学管控机制,合理减少办案环节和件数。建立健全非羁押诉讼模式和公安机关执法办案中心派驻检察等机制,形成良性诉侦、诉审、诉辩关系,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继续优化检察官业绩考评制度,激励检察官担当作为,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五、凝心聚力、固本培元,以更严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检察人员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继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动进一步解决顽瘴痼疾。坚持严管就是厚爱,落实监督责任,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促进人员清正、队伍清廉、司法清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紧盯内部重点风险环节,常态化开展检务督察,完善检察权运行制约监督机制,防范廉政风险。围绕“四化”?建设目标,全面提升检察人员的政治素养、业务能力、专业精神、职业归属。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确保检察权规范高效运行、公信力持续稳步提升。

各位代表,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全面履行“四大检察”职能,弘扬实干作风,铸牢为民情怀,自觉践行胸怀格局、站位全局、服务大局的使命担当,努力为服务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建设“智慧天心、融城核心”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相关用语说明

①“四大检察”:指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

②“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一案三查”是指:查办黑恶势力,追查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和“保护伞”,倒查党委、政府的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两个一律”是指对涉黑涉恶犯罪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后腐败问题;对黑恶势力“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③“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或刑事诉讼中发现不构成犯罪但属行政违法的案件依法进入行政执法程序的相关规定、制度、途径以及配套措施的综合体系。

④“断卡”专项行动:针对当前非法买卖电话卡、银行卡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等违法犯罪问题日益突出,2020年10月起,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工信部、人民银行等部门在全国联合开展“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治理、惩戒非法出租、出售电话卡、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

⑤三位一体帮教体系:指在充分调查涉罪未成年人成长背景、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方案。与公安、司法紧密协作,通过法治震慑、法律援助等以“法”救人;借力社工组织,与街道社工站联动,建立“双向社会调查机制”,以“理”育人;依靠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加强心灵关怀,以“情”感人。

⑥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被害人权益的保护和个性化救助,设立以法律援助、案件询问、心理疏导、证据提取、法治教育等功能融为一体的询问救助中心,通过检察机关与侦查机关联动,对未成年被害人开展询问、取证、救助等工作一次性完成,有助于避免对未成年被害人多次询问造成二次伤害。

⑦企业合规改革试点:指检察机关对于办理的刑事案件,在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不起诉决定或者根据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轻缓量刑建议等的同时,针对企业涉嫌具体犯罪,结合办案实际,督促涉案企业作出合规承诺并积极整改落实,促进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减少和预防企业犯罪,实现司法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我院属于第二批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单位。

⑧“捕诉一体”:每个刑事案件由一个办案组或一名员额检察官负责办理到底,统一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补充侦查、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改变过去批捕、起诉分离的刑事检察权运行模式,整合批捕起诉部门,切实提升检察官办案专业化水平,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⑨微信小程序“天检E站”:2019年,我院联合相关技术公司开发的微信小程序,在一个案件会话空间里,实现案件程序性信息推送、阅卷预约、检察官预约、文书送达等,承办检察官与律师、当事人可以直接在线交流,该小程序中还设置了代表委员直通车栏目,以生动活泼的形式方便代表委员参与司法监督。

⑩“案-件比”:同一案件在检察机关一般会有多个办案阶段,同一个“案”在检察环节会统计为多“件”。用“件”数除以“案”数即得出“案-件比”指标数据。2020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建立以“案-件比”为核心的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体系,倒逼提高检察办案质量,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四化”:指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

?报告中数据从2017年1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

 
 
版权所有: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湘府中路298号 邮编:410004
技术支持:正义网  京ICP备10217144号-1
、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