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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工作报告

—2017年12月27日在长沙市天心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袁征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主动融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检察工作服务服从大局的切入点,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工作主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各项工作稳步发展。先后荣获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全国文明接待室、全国百佳检察门户网站、全省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工作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

一、围绕工作大局,强化责任担当,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将检察工作置身于全区大局中去谋划和推进,自觉与天心经济社会发展同频共振,有力服务和保障全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全力护航经济发展。坚持既铁腕“除虫”又柔情“护花”,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重点打击非法集资、合同诈骗、金融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批准逮捕16件23人,提起公 37件54人对破坏长沙“5·20”房屋限购政策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的杨某某等8人批准逮捕;办理电力系统某国有公司工作人员私分国有资产、受贿、挪用公款系列案,坚持依法办案与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相结合,针对企业管理漏洞发出检察建议,敦促企业及时整改。

着力保障民生权益。办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类犯罪24件  34人。依法对销售“白板肉”的吴某某等人非法经营案和在保健食品中添加违禁药品的11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件提起公诉。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建议区食药监局将一起非法销售假药的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开展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推动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完善。与浏阳市小河乡村、暮云街道共计9户贫困家庭结对“精准扶贫”,与赤岭路街道南大桥社区25户困难家庭实行一对一结对帮扶,全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强力保护生态环境。设立驻区环保局检察联络室,促进行政执法和司法力量有效整合。联合区环保局在湘江岸堤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督查和法律监督专项行动,督促相关责任部门拆除河堤下违章搭建临时棚屋。针对某社区小溪污染问题长期未解决情况开展实地调查,并向相关部门和街道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排污不达标企业进行整改。

二、围绕和谐稳定,践行司法为民,积极参与平安天心建设

始终落实检察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加大力度惩治刑事犯罪。依法履行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等检察职能,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580件778人,提起公诉809件1081人。其中,批捕故意伤害、强奸、非法拘禁、绑架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51件71人,起诉82件116人;批捕“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349件433人,起诉385件531人批捕黄赌毒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152件239人,起诉193件267人。同时,跨区域作案30余起的40余人盗窃团伙案件提前介入侦查,强化打击合力

倾注爱心落实“阳光护苗”。创建三位一体帮教体系,签订社会调查工作检校合作协议,委托长沙理工大学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开展社会调查32次,充分保障涉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对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的涉罪未成年人依法不起诉29人,向法院发出宽缓量刑建议38份,组织心理干预与疏导20次,不起诉的未成年人均顺利回归社会。向相关娱乐场所发出检察建议,禁止在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与区教育局、文源街道联合在明德天心中学建立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开展“防治校园欺凌与暴力”等专题讲座。 

多措并举化解矛盾纠纷。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以及符合刑事和解法定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决定不批捕249件384人,不起诉91件139人。完善集受理、接待、咨询、查询业务于一体的“一站式”检察服务窗口建设,接待来访群众200余人次。贯彻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设立公益律师值班室。对确有特殊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涉法涉诉信访人开展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5万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两微一端”以案释法,公开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303条、法律文书348份。

三、围绕反腐倡廉,坚持标本兼治,依法惩治预防职务犯罪

始终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反腐败工作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反腐败斗争中的职能作用。

严肃查办腐败犯罪案件。继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查办贪污贿赂案件7件7人,起诉8件8人,判决14件14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6件6人,起诉2件2人,判决6件12人。依法查办某拆迁公司工作人员利用采购二手过渡房的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系列案、易某某骗取国家畜禽养殖业退出补偿金案、市国土资源局李某利用职务便利,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减免土地出让金受贿以及多次侵占公款的贪污案等一批典型腐败案件。其中,查办的省科技厅副处长常某(正处级)滥用职权、受贿案被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质案件。

认真抓好专项查案行动。积极参与“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推动反腐败工作向基层延伸。如查办的魏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制作虚假职工失业保险材料,套取失业保险金的贪污案等。积极开展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促使潜逃17年、涉嫌贪污罪的黄某于今年4月主动投案。

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结合办案开展预防调查3次、犯罪分析3次,走进高校、地铁、电力系统开展预防警示教育5次,发布天心区预防职务犯罪白皮书,向辖区企业和有关单位发放,收到良好预防实效。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共为社会各界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53510人次,为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蒋某某等人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案而撰写的预防犯罪调查报告,得到区委主要领导肯定。

四、围绕公平正义,强化诉讼监督,有效助推法治天心进程

始终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有更多的获得感。

强化刑事诉讼监督。通过办案及“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将食药、环保等重点民生领域行政执法数据接入法律监督平台。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件24人,纠正漏捕9人,追诉漏罪29笔,发出书面纠正违法通知书42份。对某混凝土有限公司罐体倒塌事件、某生鲜超市销售“白板肉”事件等重大监督事项启动“案件化”办理程序,做到监督及时、措施有力。加强刑事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3案7人,纠正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形4次。

强化民行检察监督。办理诉讼监督、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等案件36件。1起增资纠纷提请抗诉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民行诉讼监督优秀案件。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办理支持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起诉相关娱乐场所侵犯著作权纠纷案20件。办理支持迅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起诉商标权被侵权系列案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开展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对4年内天心区人民法院判决生效的刑事案件中所涉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办理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84件,发出变更强制措施检察建议书66份。加强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创新社区矫正教育方式,依托“心岸APP”系统实时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学习情况,实现全方位监督,该做法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充分肯定。

五、围绕改革创新,转变司法理念,切实增强检察内生动力

始终注重理念思路提升、体制机制创新、现代科技应用的有机结合,催生检察工作内生动力,推动司法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遴选33名首批员额检察官走向办案一线,检察长、副检察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成为常态。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原则,制定员额检察官职权清单和随机轮案规则。依法开展非法证据排除,尝试侦查人员出庭,强化法庭质证效果。全面推行认罪认罚从宽试点,邀请律师见证认罪认罚过程共办理认罪认罚案件89件,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较好。

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贯彻落实检察机关开展提起公益诉讼工作规定,准确把握法律确定的案件范围,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特别是饮用水源、校园食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同时,多渠道摸排线索,主动与相关行政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已摸排发现一批案件线索,其中2件已由省人民检察院批准立案。

大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利用科技手段助力检察业务开展。开发远程视频提审系统,在本院和长沙市第一、第二看守所分别设立远程视频提审室,案件承办人通过远程视频系统,即可完成简单刑事案件远程提审,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办案效率。推行律师“网上预约”服务,通过“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微信公众号推送案件程序信息,律师阅卷从复印、拍照等传统方式转变为“刻录1张光盘带走”的便捷方式,节约了司法资源成本。

六、围绕公正司法,完善制约机制,不断拓宽接受监督渠道

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不断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促进公正文明司法。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区委报告,确保区委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正确执行。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及时办结区人大常委会交办事项和人大代表建议,定期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走进检察机关,主动听取意见建议。专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定期向区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开展情况,让人大代表更为深入广泛地了解、监督和支持检察工作。

坚持虚心诚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与区政协委员的工作联络,以走访、座谈会、工作汇报会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听取人民监督员和特约监督员的意见建议。真诚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案件听证会、案件评查等活动听取社会各方意见。不断拓展参与司法渠道,提升网络新媒体时代舆论引导能力,树立检察机关良好社会形象。

坚持自我约束,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完善目标管理责任考核机制,构建公平、科学、规范的目标管理制度,推动工作能力和司法水平提升。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全面推行司法信息网上录入、司法流程网上管理、司法活动网上监督。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形成案件随结随评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院纪检监察部门对所有职务犯罪案件和不捕不诉等重点案件全面进行回访,有效促进办案人员规范执法。

七、围绕从严治检,加强自身建设,努力锻造过硬检察队伍

始终坚决落实从严治党责任,坚持从严治检要求,持之以恒地加强对检察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注重教育,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深入推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建设,定期召开高质量的民主生活会、专题务虚会、队伍建设专题分析会,不断增强检察干警特别是领导班子的“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牢牢守住案子和队伍不出问题的原则底线。为员额检察官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在全院开展廉洁家书活动,规范每一名干警廉洁从检行为。

注重培训,加强素质能力建设。通过政治理论教育、业务培训竞赛、庭审评议、案件研讨等方式,推动学习型机关建设和学习型干警培养,共组织干警参加各类政治业务培训270人次。提拔4名年轻干警到副科职岗位,面向全国选调3名、调入1名侦查干警,有效缓解了侦查力量不足的矛盾。今年来,干警立二等功1人次、三等功4人次,2名干警分别荣获“全省优秀预防科长”、“全省优秀侦查员”称号。

注重引导,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先进的精神文化为统领,坚持将检察文化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开展“我与天检共成长”五四青年论坛,筹建检察官文联组织,积极组队参加市区文体公益活动,提升检察文化建设品质和内涵。发挥志愿者作用,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面对洪涝灾害,连续5天先后调遣198人次投身抗洪抢险一线,圆满完成救灾抢险任务。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监督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向各位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检察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新时代背景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大局、惩治犯罪、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司法体制改革有待进一步深化,队伍管理、业务管理的相关配套措施亟待进一步完善;三是检察工作与科技的深度融合不够,智慧检察建设步伐有待进一步加快等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2018年工作思路

2018年,我院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积极践行“新发展理念”,切实把握检察工作的新形势新变化新规律,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规范司法为抓手,以提升能力为保障,以群众满意为目标,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建设“融城核心,璀璨天心”贡献检察力量,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以更实的举措服务区域发展

紧紧围绕区委决策部署,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依法打击破坏改革创新等领域的犯罪,重点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稳妥打击非法集资等涉众型经济犯罪。坚持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继续落实“除虫护花”和“依法容错”机制,加强对非公经济保护力度,建立“亲”“清”新型检商关系。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与区相关部门通力合作,建立信息共享、沟通协调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天心生态文明建设。

二、以更强的担当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研究新时代检察工作使命,聚焦主责主业, 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在营造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上聚焦用力、主动作为,立足检察职能促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全面理解和准确把握新时代法治领域的新矛盾,坚持简单案件讲效率、复杂案件求精细、敏感案件强效果,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三、以更严的标准强化法律监督

始终坚守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切实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担当,积极投身法治天心建设。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办理案件。坚定不移维护和促进公正司法,持续深化司法规范化建设,坚守防止冤假错案的底线,注重人权司法保障。进一步推动监督职能深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案件和司法办案每一个环节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四、以更大的力度推进司法改革

继续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提高司法质量和司法效率。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严格执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构建新型诉侦审辩关系。坚决拥护、全力支持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抓好监察体制改革中人员转隶、案件移交工作。同时,按照上级检察机关要求,积极推进内设机构配套改革,同步完善监督制约、考核管理、司法档案等配套措施,保证办案质量,提升司法效率。

五、以更高的自觉接受内外监督

高度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加强与区政协委员联络,虚心接受民主监督。牢固树立司法公开理念,进一步加大执法依据、执法过程、重要法律文书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整章建制,全面规范各项检察业务工作流程和环节,严格落实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的案件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自身监督。加强检察公共关系建设,全面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六、以更硬的作风锤炼检察队伍

切实在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上下功夫,不断增强“四个意识”,自觉用党的十九大精神统一思想行动,凝聚智慧力量,坚持从严治检不动摇,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抓好领导班子建设,以党建带队建,发挥示范带动,严格贯彻执行新修订的《检察官法》,深入推进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强化履职责任心,提升职业尊荣感。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把从优待检落到实处,努力打造一支有理想、有大局、有担当、有情怀的高素质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思想引领新时代,新使命开启新征程。新的一年,我院将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依法履职,改革创新,为天心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展现新作为!

 

 

附件:相关用语说明

 三位一体帮教体系:是指在充分调查涉罪未成年人成长背景、犯罪原因、悔罪态度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制定帮教方案。与公安、司法紧密协作,通过法治震慑、法律援助等以“法”救人;借力社工组织,与街道社工站联动,建立“双向社会调查机制”,以“理”育人;依靠心理咨询师等专业人士,加强心灵关怀,以“情”感人。

司法救助: 指对因遭受犯罪行为侵害的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在无法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的情况下,由有关机构给予一定的补助,彰显人性关怀,促进化解矛盾纠纷。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指为预防和减少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检察机关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和管理,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对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单位或个人,由行业主管(监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

“两法衔接”:即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依法进入刑事司法程序,或刑事诉讼中发现不构成犯罪但属行政违法的案件依法进入行政执法程序的相关规定、制度、途径以及配套措施的综合体系。

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2017年3月长沙市人民检察院出台《长沙市检察机关重大监督事项“案件化”办理规定(试行)》,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在审查逮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两法衔接等执法办案活动中,将重大监督事项作为独立案件办理,建立从监督线索受理、立案、调查核实、实施监督、跟踪反馈、复查复核到结案归档的完整流程。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检察机关应当建议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有关机关应当在十日以内将处理情况通知人民检察院。

公益诉讼: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国家机关或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

“除虫护花”、“依法容错”机制: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出台《湖南省检察机关查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试行)》、《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在查办渎职犯罪案件中服务和保障改革创新的意见》,建立既打击腐败又保护企业正常发展的“除虫护花”机制,以及既依法惩治渎职犯罪又依法宽容改革失误的容错机制。

⑨报告中数据从2016年11月1日至2017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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