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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5-12-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工作报告

20131230日在长沙市天心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陈立民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3年工作回顾

 

一年来,区检察院在区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区政府的关心支持、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应有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各项业务工作稳步推进

自觉把检察工作摆到天心的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中定位、谋划和推进,不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517785人,向法院提起公诉6291084人。批捕案件中,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侵犯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案件6796人;盗窃、抢劫、敲诈勒索等侵犯财产犯罪案件258367人;妨害公务、寻衅滋事、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156262人;私藏枪支弹药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910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破坏经济秩序犯罪案件2750人。紧贴区委政府“项目发展年工作部署,严厉打击阻工闹事、强揽工程、盗窃企业财产等违法犯罪行为。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尽可能减少审前羁押,对犯罪情节较轻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80人,适用刑事和解依法不起诉43

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案查办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犯罪案件66,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320万元。突出查办大案要案,其中大5件,占立案数的83%。办理的区地税局原副局长刘某受贿案、计划征收科原科长叶某受贿案已向法院提起公诉。开展追逃专项行动,抓获在逃犯罪嫌疑人2名,通过反复上门做亲属思想工作,促使另1名在逃13年的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开展专项预防调查3件、职务犯罪分析3件,并全部发出检察建议;积极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925次,比去年上升141%为建筑领域的招投标构筑廉政“防火墙”联合区纪委、监察局在部分街道开展“两查两找”预防职务犯罪试点工作,通过查规章制度和执行过程中的“缺点”、查腐败行为易发部门易发环节的“腐点”、找违法行为发生的原因、找预防职务犯罪的有效措施和途径,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依法开展诉讼活动监督加强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7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3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份、检察建议2份;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漏罪24笔、漏犯1人,如在审查起诉一起寻衅滋事案时,发现一名犯罪嫌疑人还存在贩卖毒品的行为,依法追诉其贩卖毒品罪,法院对该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加强刑事审判监督,重点监督量刑畸轻畸重、违反法定程序影响公正审判的问题。认真落实“司法公正长沙行”活动要求,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开展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社会调查评估等专项检查,对不符合监外执行条件的,监督收监2人。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率先在全省制订社区矫正检察工作规程,运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操作流程,提高监督实效,得到省、市检察院的充分肯定,被确定为全市监外执行(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规范化试点。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办理民事申诉案件19件;积极参与“弘扬诚信、防治虚假诉讼”专项活动,对有虚假诉讼嫌疑的案件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

坚决防止冤假错案。牢牢把住确保不发生冤假错案的执法底线,严把证据关,不仅重视收集和审查有罪、罪重的证据,而且注意收集和审查无罪、罪轻的证据,对不构成犯罪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5人,不起诉34人;对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依法不批准逮捕213人,不起诉44人。对容易引起双方争议的人身伤害案件,组织专门技术人员进行文证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书55份,确保伤情鉴定结论客观真实。依法排除非法证据,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坚持讯问全程同步录音录像,杜绝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和以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的行为。注重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解、律师的辩护意见,为律师查阅案卷、会见等执业活动提供便利。对重大、疑难案件,由检察委员会集体把关,共召开检委会19次,研究讨论案件43件,全年没有出现重大执法瑕疵或到省进京信访案件。

二、践行执法为民宗旨,主动服务人民群众

顺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着力在公正执法、亲民便民上下功夫。

服务民众司法需求。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方式由“坐堂办案”转向主动服务。拓宽服务渠道,驻街道、社区检察联络室坚持每月开展便民司法服务,走访群众、听取社情民意。积极参与“一推行四公开”、“结对认亲、排忧解难”活动,走访慰问社区居民,联点帮扶30余户生活困难的群众。走访重点企业,针对信用卡诈骗、物流快递员监守自盗等案件多发的情况,向十余家银行、物流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帮助健全管理制度。开展送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在辖区内多家单位举办廉政知识、遗产继承、房产登记等方面的普法讲座,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法制宣传。

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依法处理来信来访136,全部及时回复处理意见,每月定期由检察长在大厅接待来访群众。结合办案化解社会矛盾,注重源头防控,建立涉检信访预警机制、办案风险评估机制,及时研判和化解执法中的不稳定因素,针对执法办案中容易引发涉检信访的环节,实行案件处理工作与信访稳控措施同步启动。联合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聘请高校的法学、心理学教授作为我院咨询专家,参与信访、刑事被害人心理疏导等工作,有效化解了一些社会矛盾。连续九年保持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荣誉,今年再次顺利通过复检。

注重维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结合办案开展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成立由女检察官和办案骨干组成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办案组,建立分案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办理机制。召开“走向阳光”为主题的未成年人案件处理征求意见座谈会,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对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的意见建议。本着“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犯罪情节较轻、悔罪态度好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不批准逮捕24人,依法不起诉5人,附条件不起诉1人,向法院发出宽缓量刑建议23份。通过法律援助机制,为31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委托辩护人等司法援助,依法监督对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分开进行社区矫正公诉科被推荐参评“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注重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支持农民工起诉讨偿劳务工资并胜诉,办理的一起民事申诉案件获长沙市妇女儿童维权案一等奖

三、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整体素质

把建设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通过提高队伍的履职能力与执法水平,提升执法公信力。

狠抓执法理念教育。扎实开展为期半年的“转变执法理念”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召开专题务虚会、典型案件剖析会等形式,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剖析和反思在执法理念、执法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如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主题的执法理念研讨活动,干警撰写理论调研文章40余篇,公开发表17篇,促进干警养成规范执法的理念自觉、制度自觉和行为自觉。

加强检察文化建设。以全省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示范点、省级文明单位为平台,抓好“精神传承、职业塑造、创新激励、情感共鸣、交流共建”五项工作,增强检察干警的职业归属感与社会责任感。在内网开设“检察文化大家谈”、“三言两语”专题栏目,鼓励干警建言献策、畅所欲言。定期开展“道德讲堂”活动,进行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着力培养勤俭节约的行为习惯,实行办公办案经费预算限额管理,推行办公用纸双面使用、文明餐桌等活动,反对铺张浪费,有效降低了办公办案成本,打造资源节约型机关。

提高队伍职业素养完善《科学化管理与考核考评工作办法》,通过实时督察、季度讲评等方法进行工作业绩管理考核。注重青年干警培养,鼓励干警参加高学历教育、司法考试和学术创作,强化业务技能培训,开展技术侦查、法庭辩论、文书写作等岗位练兵,引导干警在干中学、学中干。每季度民主推荐工作突出的优秀干警,用身边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激励干警,今年来共有3名干警评为长沙市“雷锋式忠诚卫士”。

四、主动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内外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和审议意见,今年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近三年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情况,逐条研究落实审议意见,对存在的问题梳理剖析,细化整改措施,及时报告整改落实情况。拓宽人大代表参与、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主动邀请区人大代表50余人次参加检察开放日、听取意见座谈会等主题活动。切实维护人大代表权益,对一起涉及外地人大代表的案件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及社会监督。主动加强与政协联系,积极配合政协组织的关于预防职务犯罪、侦查监督工作的专题调研,认真落实评议意见。自觉接受媒体监督,对网络舆情及时回应。主动接受人民监督员和特约监督员的监督,采取定期汇报、座谈的方式,认真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强化自身监督。健全执法办案监督和管理机制,每周在内网对案件办理期限进行预警提示。进一步严格规范搜查、冻结、扣押款物等强制性侦查措施的适用,对经查明后不能认定为违法所得的依法及时返还,共返还涉案款175.2万元。着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班子示范作用,引导干警树立务实进取、公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和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高度重视处理群众投诉,凡是涉及检察人员的反映,认真调查,从严处理,及时回复。

各位代表,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区人大、政府、政协的监督支持,离不开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法律监督的职能作用有待加强,特别是诉讼监督还存在薄弱环节,监督不力、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仍然存在;部分干警的执法能力、办案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应有的职业素养还有差距,执法理念有待进一步转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有待加大;执法保障建设有待进一步完善。对此,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争取相关支持加以解决。

 

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天心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让公平正义看得见摸得着”的工作主线,突出抓好“依法公正办案、深化检务公开、加强监督制约、提升队伍素质”四项重点工作,忠诚忠实履职,为全区深化改革、促进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依法公正办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参与“平安天心”、“法治天心”建设。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损害民生民利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惩治网络有组织造谣传谣等违法犯罪活动。着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对不同所有制经济的平等保护,依法打击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切实加大对生态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服务生态文明建设。注重特殊群体的权益保障,正确适用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未成年人附条件不起诉等法律新规定。加强涉检信访工作,坚持法、理、情的综合运用,着力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我院办理自侦案件工作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服务全区发展大局、顺应人民期盼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查办职务犯罪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加大查办有影响、有震慑力的大案要案工作力度,重点查办群众反映强烈、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国家工作人员索贿受贿、失职渎职等案件。坚持惩防并举,本着教育挽救的人本理念,进一步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积极探索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发生的新途径新方法。

认真落实新刑诉法、新民诉法对检察机关诉讼监督职责的新规定新要求,依法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执法司法合力。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的法律监督,开展违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暂予监外执行专项监督工作。依法慎重处理深化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确保执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深化检务公开,实现阳光透明司法

以自我加压、自我约束的决心,主动将检察职权行使的方式与过程公开化、透明化,把检察工作摆在群众面前,阳光之下,通过公开促公正、公开立公信。细化执法办案公开的内容、对象、时机、方式和要求,健全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除法律规定需要保密的以外,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办案过程向社会和诉讼当事人公开落实每一个诉讼环节的“权利告知”义务,使当事人知晓并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利。加强接待窗口建设,方便办事群众,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检察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工作,特别是做好终结性检察决定文书的说理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不断拓展检务公开的形式,让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建设检务公开门户网站和信息查询平台,通过网络拓宽和民众联系的渠道。举办“检察开放日”、“媒体网友看检察”等活动,邀请代表委员、社区居民、网友、媒体记者等各界人士,直接参与部分案件处理的咨询、论证活动,近距离接触和了解检察工作,提高检察机关的社会公信力

三、加强监督制约,规范检察权力行使

牢固树立人大意识,更加自觉地接受人大监督,不折不扣落实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重要工作,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和执法检查。向代表寄送相关资料通报工作情况,便于代表更好地了解检察工作,监督支持检察工作。

完善执法办案的监督制约机制。全面使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业务网上审批、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完善案件集中管理模式,细化执法办案流程,严格执法办案监管,实现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集约化、动态化管理,从源头上规范执法。实行案件质量评查常态化,重点围绕执法程序、证据采信、文书制作和涉案款物处理等进行集中评查,促进执法规范化。

四、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法律职业素养

以专业化建设为导向,分类开展任职资格、岗位技能、综合知识等专项培训,定期开展公诉论辩、侦讯模拟、疑案研讨等岗位练兵,搭建学习平台,重点加强对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和职业伦理教育,注重司法礼仪养成,全面提升专业素质。扎实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做实驻街道、社区检察联络室工作,增强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

坚持严管厚爱,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要求,力戒“四风”,对检察人员违纪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坚持把铸造检察职业精神作为检察文化建设中心任务,注重思想引导、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组织开展富有检察特色的文化活动,建设好图书室、文化墙、道德讲堂等文化场所,聚合正能量,培育忠诚、公正、清廉、文明的良好职业风范。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区检察院将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认真执行本次大会决议,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全面履职,为天心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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