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首席大检察官与检察干警坦诚交流的生动场面——
“当前,我们习惯了用考核业务数据来推动工作。如果取消业务数据的考核功能之后,我们如何推动工作,又如何确保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呢?”
9月6日,应勇在国家检察官学院授课时,强调要下决心调整、改变简单依赖对数据进行考核管理的惯性思维,下决心取消一切不必要、不适当、不合理的考核,不能让检察官为数据所困、为考核所累。
授课结束后的交流环节,一位地级市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考核工作的同志发出了“没有了数据考核该怎么推动工作”的疑问。此前,最高检党组释放了“取消一切不必要、不适当、不合理的考核”的信号,广大检察干警反响热烈,认为这样的改革十分必要,但也有不少人对“没了数据,如何抓管理、抓工作”产生了疑问。应勇当场作出回应——
“下大决心取消一切不必要、不适当、不合理考核,不是不要数据,而是要把数据的宏观分析功能与微观案件质量评查结合起来,在数据真实的基础上更加注重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引导检察官把注意力放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上、放在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每一个环节上。同时,我们要健全司法责任认定和追究机制,实质性开展追责惩戒工作,倒逼和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这一改变的背后,是最高检党组聚焦“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以检察业务管理为抓手,引领检察人员更加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更好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而进行的更加系统、更深层次的考量。
曾几何时,最高检调研组在某县检察院调研时,发现该院一年办了260多个公益诉讼案件,其中的某一天就办了好几个案件:针对该院大门口窨井盖破损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针对某立交桥南侧一堆垃圾发出三个检察建议,西南侧一堆垃圾发出两个检察建议。这样被视为“成绩”的数据让调研组陷入沉思:这样办案,质量能好吗?这样的数据,有多大意义?对此,最高检党组举一反三,通过广泛深入地调研后发现,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对数据和指标过于执着,关注点片面聚焦在某个率上,聚焦在数据排名上。有的甚至为了数据好看,不在办案上下工夫,把工夫花在了“诗外”:为提高某个率的排名,找相关部门“协作”,“求”当事人理解,找有关方面“勾兑”,偏离了检察工作的本质、本源。
对此,最高检党组下大力气纠偏:两次修改《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将指标由原来的60项精简至46项,再精简至38项,直至提出“取消一切不必要、不适当、不合理的考核”。
今年8月29日,最高检调研组在海南省检察机关调研时鲜明指出,要下决心纠正不同程度存在的唯数据、唯指标问题,调整、改变简单以数据进行考核管理的思维模式和工作方式,取消一切不必要、不适当、不合理的考核,真正为基层减负,让检察工作进一步回归到高质效办案这个本职、本源上来。
“苦于不合理的考核久矣!”最高检调研组给数据“松绑”的重磅信号一经释放,便在广大检察干警中引起热议:“支持这一决定,希望检察机关回归到办案原生态中”“松开捆绑检察人员的数据镣铐,奋力拼搏高质效履职”……
“检察工作的本质、本源是什么?这是一个关乎根本的问题。长期以来,我们很少去深入思考这个非常重要却又容易被忽略的问题。最高检党组提出回归检察工作本质、本源,可谓醍醐灌顶,时刻提醒我们要抓好办案这个基本职责。”重庆市合川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立峰对于回归检察工作的本质、本源非常认同。
“案件真正办好了,数据自然好看;案件没办好,数据再好看也是虚假繁荣”“依法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数据该是多少就是多少”……以数据为切口,深化检察业务管理改革。新一届最高检党组履新以来,这样让检察工作回归高质效办案本质本源的改革举措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