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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21-03-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1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单位预算

 

目录

 

部分 2021单位预算说明

第二部分 2021单位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9、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工资福利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人员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15、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17、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18、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9、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表

20、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汇总表

21、省级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22、其他资金绩效目标表

2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

注:以上单位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单位预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贯彻落实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各项工作部署,研究制定检察工作规划,部署检察工作任务。

    3.依照法律规定对由区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

    4.对刑事案件依法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

    5.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6.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7.负责应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8.受理向区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9.负责检察机关的理论研究工作。

    10.负责检察机关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11.负责检务督察工作。                

    12.负责检察机关财物装备和检察技术信息工作。

    13.负责其他应当由区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只有本级,无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依据湘编办发〔2020〕9号文件有关规定,根据上述主要职责,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和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人员编制 59人,其中:正式编制59人,临聘人员50人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财政补助收入和上年结余结转资金。2021本单位收入预算2170.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663.14万元,中央财政补助 499.34万元,无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和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上年结余结转8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72.7 万元,主要是因为上年结转结余增加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5.7万元,中央财政补助增加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本单位支出预算2170.4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1889.68万元,教育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增加72.7 万元,主要是公共安全支出增加119.35万元,教育支出减少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13.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减少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减少2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1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170.48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889.68万元,占87.06%;教育支出2万元,占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8万元,占4.00%;卫生健康支出74万元,占3.41%;住房保障支出118万元,占5.44%。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数2162.4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8万元,主要是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业务工作专项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公益诉讼快速检测体系。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1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1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670.04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1.43万元,下降5.82%,主要是厉行节约,按要求严格控制机关运行经费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1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21“三公”经费预算上年减少19万元,主要是因为按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1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培训费预算2万元,按上级和同级通知要求培训,参加全省各级检察机关组织举办的业务及素能培训和业务培训;拟不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1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万元;工程采购预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0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1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单位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1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2162.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62.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其他问题说明:2021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支出和省级专项资金预算,所以表15、16、17、18、19、20、21无数据。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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