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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结交男友,不仅聊天贴心,还经常“借”钱
时间:2020-05-20  作者:刘慧群  新闻来源:  【字号: | |
     00后小伙交友软件结识网络女友,每天在微信上贴心聊天赢取好感后,以各种虚假理由骗取48万余元并挥霍一空。5月19日,由天心区人民法院对天心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文某春诈骗一案进行开庭审理,判决被告人文某春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零三个月,并处罚金,并退赔被害人损失。

2019年9月2日,文某春通过一个交友APP软件认识了浙江80后女子阿芳(化名),双方互加微信,当天文某春因没钱交房租,对阿芳谎称自己要去医院看爷爷,但是当时没有发工资,就找阿芳借500元钱买慰问品,引起阿芳的同情,阿芳便通过微信转给了文某春500元。实际上文某春爷爷没有生病也没有在医院,事后文某春拿了这500元钱在小旅馆续了两天房。“第一天加她微信就借到了钱,我就觉得这个女人容易借到钱,于是我和她每天都保持微信聊天”,文某春每天微信聊天哄阿芳开心,使阿芳感觉文某春很贴心。过了几天,阿芳提出要文某春发个照片给她,文某春便从网上找到了一张比较帅的他人照片给她,并告知虚假的身份证号码,阿芳信以为真。9月中下旬,文某春和阿芳在网络上确立了“恋爱”关系。“十一”国庆前,文某春称自己带着家人在外面旅游,钱不够用,又提出“借”钱,阿芳通过微信转给了文某春9.3万元;之后文某春继续以去酒吧玩、旅游、到国外找爸爸等等各种理由陆续骗取阿芳钱财,文某春每次都说会还钱,却一直没有还过一分钱,阿芳还从微粒贷、花呗、信用卡等平台借钱给文某春。文某春先后骗得阿芳合计48万余元,用于购买摩托车、金器首饰、泡酒吧、打牌等挥霍一空。

2019年12月27日,阿芳来长沙,想与文某春见面,但文某春称自己没有将借的钱还给她,不好意思为由拒绝了见面。2020年1月14日,阿芳再次来长沙找到之前给文某春点过外卖的地址,仍未找到文某春,阿芳意识到自己被骗,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0年1月15日,文某春接公安民警电话传唤后,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阿芳在派出所才第一次见到文某春。文某春承认自己拿了阿芳的钱,但他认为自己是借钱,不是诈骗犯罪。在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阶段,承办检察官向文某春进行详细释法说理,文某春自愿认罪认罚:“我是家里的独生子,初中辍学后就没有读书了,一直无所事事,于是就动了歪主意”。

检察官寄语:社交网络多姿多彩,网络交友已经成为人们相互交往的便捷途径,但网络空间鱼龙混杂,不时出现有人利用网络的虚拟性、间接性、隐蔽性等特点实施犯罪活动,尤其以诈骗犯罪居多。网友们须睁大眼睛,保持警惕,防人之心不可无。在未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下,切勿随意支付钱财,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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